辽宁凌源第三监狱监狱长被免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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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报快讯(记者周世玲 李永明)新京报记者10月7日得知消息,凌源市第三监狱监狱长已被免职,该消息上午获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方面证实。
10月6日13时30分许,辽宁省凌源第三监狱两名越狱重刑犯王磊和张贵林,在河北省平泉市台头山镇相继落网。
事件回顾
10月4日,辽宁省凌源第三监狱两重刑犯脱逃。这两名脱逃犯均为重刑犯,此前分别被判死缓和无期徒刑。其中一人此前两次犯脱逃罪获刑,加上此次已是三度“越狱”。
当日,凌源第三监狱发出协查通报,确认了逃犯身份信息。同时,请广大群众及时提供线索,如发现此二犯,可以拨打110报警,对提供线索毎抓获一名罪犯,狱方将给予十万元人民币奖励。
协查通报显示,10月4日,凌源第三监狱发生两名罪犯逃脱事件,脱逃罪犯王磊,男,汉族,1985年3月7日出生,初中文化,身份证号码211081198504079416,家住辽宁灯塔市沈旦堡镇前古城子村,该犯因绑架罪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,2017年12月28日减为无期徒刑,2016年12月22日调入凌源第三监狱服刑;脱逃罪犯张贵林,男,汉族,1979年9月18日出生,文盲,身份证号码341221197909184619,家住安徽省临泉县单桥镇满庄村,该犯因抢劫罪被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。2014年6月12日调入凌源第三监狱服刑。
澎湃新闻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,找到了一份关于张贵林的判决书,其中显示,张贵林自2009年因犯抢劫罪被判无期徒刑之后,服刑期间,分别于2011年和2012年两次被判脱逃罪。
判决书显示,2009年1月19日,张贵林因抢劫罪被浙江温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2011年6月23日,张贵林因脱逃罪被辽宁锦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与前犯抢劫罪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2012年7月2日,张贵林因脱逃罪被锦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与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无期徒刑等并罚,决定执行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10月4日晚,澎湃新闻(www.thepaper.cn)从辽宁省监狱管理局了解到,辽宁凌源第三监狱两名罪犯脱逃后,辽宁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,要求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,迅速组织抓捕。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,成立了脱逃案件应急指挥部,协调公安、武警进行追捕。
本期见习编辑 周玉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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